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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的迷思:父母的教養能不能決定孩子的人格發展?」部分摘要閱讀整理

譯者:洪蘭(2000) 出版社:商周出版

◇ 閱讀之前的背景故事
筆者在小時候便立志將來要當一位小學老師。就筆者小時候的腦袋瓜裡,天真地覺得老師這角色是最接近、
也最可能可以取代父母的身分,因為父母是影響孩子最深遠的人,但事實上並不是每位孩子都能很幸運地可
以遇見能妥善照顧他們的父母,因此,如果自己能有機會當上一位小學老師,那便有機會在需要的時候,給
在成長中的孩子,一些替代性的陪伴與適度的情感支持。

幸運地順利當上了小學老師,也在這十年來的教學生涯中,跌跌撞撞地從一位光有天真浪漫想法的菜鳥老師,
到如今仍能堅持某些理念,但也同時能落實某些理念於現實環境上的學校中生代教師,於此,仍不能滿足自
己對孩子的那份關心與在乎,開始思考到,來日結婚後,當自己的孩子呱呱落地時,自己是否準備好當位爸
爸了?從這個角度而言,猜想屆時自己會猶如十年前剛踏上講台般地,連拿起粉筆教書都仍是一片茫然的困
窘,因此,決定未雨綢繆地開始關心起與孩子教養相關的議題。

數年前,在偶然的機緣下買了洪蘭教授翻譯的這本「教養的迷思」,心中滿是心喜,因為坊間雖然談論教養
的書籍滿滿皆是,但總有種只是作者自身經驗的教養表象與管教小技巧的分享,覺得無法觸碰筆者的心底並
引發共鳴,抑或是一些難以追隨的高談闊論,那皆不是筆者所期待的。而閱讀過一些洪蘭教授譯著的書籍,
對於其相關的著作是相當欣賞佩服的,也因此,對於「教養的迷思」這本書的看重不在話下。誰知,才約略
翻閱了幾頁,便將它棄之高閣,因為,這本書對我而言,帶來太大的衝擊,讓我開始困惑,我該繼續閱讀下
去嗎?

當了十幾年的老師,自知有個潛在的想法:「我是可以影響孩子的」,也因為這樣的潛在想法,總是努力地
散發這樣的影響力。而「教養的迷思」一書,卻嚴肅且清楚地宣稱:「在孩童的成長過程中,父母的影響力
其實很小。」如此的觀點無異也同時衝擊到了筆者身為教師的那潛在的想法,心中困惑的是,若書中的觀點
是正確的,那這一路以來的努力,似乎顯得有些可笑,而筆者也不敢保證自己可以再尋得繼續在這教師身分
上努力的著力點;若書中的觀點是錯誤的,那何必閱讀它呢?或許是那樣的衝擊過大,也就將這書本放在一
旁,在不久之後,一番起承轉合的故事,便送給了朋友。「教養的迷思」這本書便離開了眼前的世界與視野。
或許是自己準備好了,也或許是機緣吧!在老師提到得完成一份人格心理學的書面報告時,唯一閃過自己腦
海的便是這本書,也或許自己已有些不同了吧!因此,決定透過作業完成的過程,好好地閱讀這本或許會衝
擊自己某些信念的書籍,因此,又再次買了它—「教養的迷思:父母的教養能不能決定孩子的人格發展?」

◇ 對於「教養假設」的質疑
不論是早期在「遺傳和環境」議題上的爭論,抑或是現在較是以「先天和後天」這名詞的取代。或許爭論仍
未有定論。但每個人卻也都同意,也沒有人會質疑「先天和後天」是孩子成為怎樣子的塑造者和推動者。也
就是它們使我們變成今天的這個樣子,更決定我們的小孩子未來會是什麼樣子。

因此,「教養的迷思」一書中,作者所要改變的想法,是關於父母教養的方式,而不是環境的重要性。

在嬰兒的生命當中,照顧他們成長的大人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這點是毋庸置疑的。而從這些人身上(通
常是父母)嬰兒學會了他們的第一種語言,形成了第一次的經驗,並得到遵循規律的第一個教訓。但也因此,
我們常是將「父母的教養」就等同於「環境」對孩子的影響。因此作者把一般人視父母的教養(父母的教養
方式)當作環境的同義詞,稱它為「教養的假設」。

◇ 形成「教養假設」的源頭
達爾文的表弟法蘭西斯.高頓,一般被認為是第一位提出「先天和後天」這組名詞的人。但真正創造出教養
假設的人,卻是佛洛伊德。佛洛伊德從一個心理疾患的成年病人身上,往前追溯到童年時期父母的教養方式。
根據佛洛伊德的理論,父母本身因為性別的不同,對孩子形成不同的焦慮與影響。而孩子必然得與父母生活
在一起,因此,這種苦惱是不可避免、而且是大家都有的,即使溫柔照顧孩子的父母也難以避免這種痛苦的
產生。因為所有的小男生都必須經過「戀母情結的危機」,所有的小女孩都必須經過「陽具欽羨」的過程。
而通常是子女主要照顧者的母親,特別被認為是童年兩大危機——斷奶和如廁訓練——的罪魁禍首。

一九四○、五○年代在美國發光發熱的行為學派,可以說完全反對佛洛伊德的學說:舉凡性和暴力、本我和
超我,甚至是意識的心靈,他們都一概反對。但很特別的是,行為主義者接受了佛洛伊德理論的基本大前提:
童年的經驗極為重要,也就是父母當然是孩子童年經驗中的重要角色。所以行為學派在拋棄「佛洛伊德心理
分析劇」劇本的同時,卻是保留了劇中的主角:父母。只是父母不再扮演性對象的角色,而變成了制約反應
的制約者,或是施予獎勵或懲罰的人。

行為主義大師約翰.華生曾經表示如果給他十二個健康的嬰兒,他可以教出所期待的各行各業的成人,也在
其所著《嬰兒與幼兒的心理照顧》一書中,對於父母如何不寵壞孩子、如何使孩子獨立自主且無所懼的建議
頗多著墨,但是全書中完全沒有提到如何讓孩子的「智商」提高二十分以上。他的書中也沒有提到如何引導
孩子選擇醫學院而不選擇法學院,或是必然選擇法學院而不選擇醫學院。假如再仔細追究下去的話,將會發
現華生唯一的成功,就是使一個名為阿爾伯特(Albert)的嬰兒害怕毛絨絨的動物。雖然這個訓練無疑使
阿爾伯特長大後不想成為獸醫,但是他仍有很多其他的職業可以選擇。

同是行為主義的史金納,他採用「增強反應」的方式,而不是用制約行為的方式。看起來是比較有效的,因
為它不限於嬰兒與生俱來的反射反應,而是用「增強」的方法創造出新的反應,一步一步地接近大人所希望
產生的行為。但是結果如何,很難加以預測,因為獎勵的性質和給予時間的複雜度,以及受獎勵者的人格特
質的不同,都會使結果有所不同。有人說,天才是一分的靈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行為主義者只注意到
努力,而忽略了靈感。因此,行為主義認為兒童是可以塑造的,是受環境影響,而非他天生的能力、脾氣、
性向等,來決定他的前途。

一九六七年,發展心理學家黛安娜.包姆林(Dianna Baumrind)界定了三種方同的父母教養型態:權威
型(Authoritarian)、溺愛型(Permissive)、威信型(Authoritative)。以及接續相關地研究皆
發現,威信型父母教養型態下的孩子最有出息。筆者也發現,國內在父母教養議題的研究上,蠻多數是以上
述教養型態的分類原則,來探究父母與孩子教養議題之間的相關。只是,如此的研究結果,也有令人質疑的
部分,例如:同一個家庭中,相同威信型的教養方式,孩子間的行為表現卻不見得相同;另外,父母對相同
孩子的教養方式,也並非是至始至終都絕對一致的。

黛安娜.包姆林在一開始的時候她是研究學齡前的兒童。她發現,父母管教恰當的孩子比較沒有社會和行為
的問題。但她的研究沒包括遺傳上的控制,也無法區辨是父母對子女的效應還是子女對父母的效應,而且這
個結果是男、女生不一樣的。後續學者的研究,則是將焦點集中在青少年身上,但仍看不見對遺傳的控制,
也無法區辨孩子對父母或是父母對孩子的效應,而且結果依不同的種族膚色而有不同,且又多加了一個混淆
來源——同一青少年回答兩份問卷。他們回答父母的行為,也回答自己的行為。當你問一個人兩種不同的問
題時,你會在他們回答第一種問題和第二種問題的答案中找到相關。這個相關來自統計學上所謂的「共有的
方法變異」。另外,也發現青少年對研究者所陳述的「父母對他們的態度」,與「父母自己說的管教方式」
相差很大。

◇ 助長「教養假設」形成的研究取向與現象
假如你從不曾做過父母,怪罪父母是最容易的事。因此,雖然我們清楚地知道每個父母對家庭生活的觀念有
所不同,對每個孩子的管教方法也有所不同。也瞭解父母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樣地看待每一個孩子,即使他們
想也做不到。但我們卻仍認為,父母的教養是決定孩子人格發展的關鍵。因此,當研究兒童發展的人——包
括行為遺傳學家在內——都認為父母的態度、人格,和教養孩子的方式,對孩子的行為會有可預期的效應,
也就是發展學家想去預測父母的行為和管教小孩的方式對兒童的心理衛生和人格有什麼樣的影響。現代的發
展心理學家都是在一九五○年代代後才出生的。這時候的研究者不再尋找某個年紀的孩子跟其他相同年紀的
孩子之間有什麼相同的地方;而是開始研究這些孩子和其他孩子有什麼不同的地方。這樣的探究,無異呈現
的就是企圖從孩子的差異追溯他們父母不同的教養方式,這種研究雙親色彩(佛洛伊德心理學和行為主義的
論述)的企圖清楚可見。也因此,其結果勢必證明的是父母的教養方式是影響孩子的。進而在認為父母對孩
子的影響是理所當然的前題之下。後來的研究者也不再去研究父母會不會影響孩子的發展這議題,而想是去
發掘出父母是如何對孩子的發展產生影響。

另外,不難在一些臨床心理治療案例上看到,個案是因小時候父母把怒氣發洩在其身上所造成的傷害,也就
是個案在心理上的一團糟,都是他們父母的錯。假如你從不曾做過父母,怪罪父母是最容易的事。但有人認
為臨床心理治療師的看法沒有足夠的證據。因為這些證據是得自於有異狀的病人樣本群。也就是在統計上來
看,一個有心理問題的人,他的父母有心理問題或是他的子女有心理問題的機率,都大於隨機的可能性。

父母對每一個小孩不同,而每一個孩子也真的是有所不同,這兩個事實是不需要爭辯的。但是假如遺傳學家
要相信教養的假設的話,他們就必須要能說明父母對待孩子的不同會造成孩子的不同,而且這個不同並不是
因為兩個孩子天生就不相同,只是這個部分尚未被證明過。

◇ 教養基本假設的錯誤
根據教養假設的說法,社會化是父母教導給孩子的。假若社會化是父母教養給孩子的,如此的觀點卻與作者
的一些親身經驗的觀察有些不同。例如:移民家庭的子女說的是一口流利的當地語言,但父母卻仍是濃濃的
家鄉腔調,理論上嬰兒不會自己就發展出語言來,他們必須要從父母那兒習得語言,但是這些移民家庭的子
女所說的語言,卻不是他們父母所說的語言。另一個例子是,在英國上層社會長大的男孩子,他們成長方式
都不符合教養的假設,這些英國上層社會長大的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都是在保母、家庭教師的照顧下長
大的,接著便住進寄宿學校,跟母親的相處時間很少,與父親的相處時間更少。但長大後卻與父親一樣地展
現出上層社會的口吻和舉止,如此使他們看起來像是受到父親的影響,但實際上父親並沒有參與他們的成長。
另一個發現是,許多發展心理學家假設兒童是從觀察和模仿父母來學習他應該怎麼表現,尤其是模仿與自己
同一性別的父母親。但事實上卻是,兒童沒有辦法靠模仿父母親來學會該怎麼做,因為大部分他們觀察到父
母所做的事情,都是他們所不能做的(例如:差遺別人去做事、晚歸…)。也就是說從小孩子的觀點而言,
在早期的社會化過程中,他們主要學會的一件事情,就是不能去做他們父母的行為。

◇ 教養迷思
如同紐約時報曾提到的「父母扮演了最大、最重要的角色,來塑造孩子對自我的概念」。「為人父母」已經
被促銷過了頭。也就是我們被灌輸了一種觀念,那就是我們相信為人父母者能夠影響孩子人格的程度,比我
們(為人父母者)真正可以做到的還更多。而教養的假設是一個文化的產物,這個文化的口號是「我們可以
克服」。孩子天生是不一樣的,但這不成為問題,只要把他們放進這個奇妙的機器裡,加進我們特別調配的
愛、限制、禁足、教育、玩具等,出來的就是快樂、聰明、適應良好、很有自信的人。

教養的假設可能會有一些好的副作用,至少在理論上,它會使父母仁慈一些。但是父母沒有因此而減少虐待
孩子;孩子也沒有比兩、三個世代以前的孩子快樂。但它的壞處卻是很明顯的。因為教養的假設使孩子變成
父母焦慮的對象,父母很擔心做錯事、深怕一句說錯的話、一個不經意的眼神,會毀了孩子的一生,它使父
母有很大的罪惡感。

◇ 影響孩子人格發展的關鍵:團體社會化理論
資料顯示在同一個家庭長大、接受同一對父母教誨的兄弟姐妹,成年後的人格特質完全不受先前家庭因素的
影響。一起長大的兄弟姐妹的人格只在基因允許的程度內相似。他們共有的基因可以完全解釋他們行為上的
相似性,其中沒有任何一點多餘的相似性,可供環境來解釋。智商就和人格一樣,在同一個家庭長大的養兄
弟姐妹,彼此之間的相關最後會趨向於零。幾乎所有成年手足之間的差異都可以歸因到基因身上,只有很少
很少的相似性可以歸因到他們兩人生長的環境上。史丹福大學退休的伊蓮娜.麥柯比指出,幾乎找不到任何
兒童人格特質判斷是與父母撫養孩子的方式(根據父母在訪談中的報告)有所關聯的。

就學術領域而言,兒童人格發展的研究起步相當晚,大約是在一八九○年左右。早期的發展心理學家只對兒
童有興趣,他們的父母並不是被關心的焦點。也就是說在佛洛伊德理論和行為主義盛行之前所寫的發展心理
學的書,甚少提到父母對兒童人格形成的影響。佛蘿倫絲.古德伊諾芙在一九三四年出版發行的教科書《發
展心理學》裡面,沒有一章是談到父母—子女的關係。在她討論「青少年犯罪」時,她確實談到了「壞環境」
的影響,但是她所謂的壞環境是指城市中荒蕪破爛的貧民窟,以及酒吧、撞球場,和賭場聚集的地方。而亞
利桑那大學的遺傳學家大衛.羅(David Rowe)指出,父母並不是孩子生命中的唯一影響,家庭以外的環
境可能對孩子來說更重要。從生活現象中可以發現,父母教養孩子的場所(家庭)和社會化的場所(家庭以
外的地方)情境是非常不相同的。在家中行為乖張的孩子,在外面不一定行為乖張。

人都喜歡跟和他有同樣生活型態、同樣價值觀的人住在一起、成為鄰居,這一方面是相互影響的,而另一方
面則是物以類聚,尤其在都市中,小孩子跟父親的朋友和鄰居的孩子一起長大,這些孩子就是他們的同儕團
體,這個同儕團體也是他社會化的地方。假如大多數人的態度和行為是相似的,這個同儕團體就會留下它,
使它變成團體的常模。這些現象顯示環境對行為是有影響的,但是這個有關的環境不是家庭。當兩個同卵雙
生子或兩個弟兄出問題時,很可能是他們彼此相互影響和受到他們同儕團體影響之故。

嬰兒無疑地絕對需要父母或是父母的替代者。熟悉的照顧者是環境的一部分;就跟光線和圖案一樣,嬰兒的
大腦需要它才能正常的發展。但是孩子五、六歲以後,就不是這麼需要父母或父母的替代者。對大一點的孩
子來說,一個穩定的同儕團體恐怕比這還更重要。因此,雖然青少年時期是最需要父母的指引,但是父母對
於最需要管教的青少年偏偏最是無能為力的。孩子會認同一個團體,是因為他覺得這個團體中的其他人「很
像我」。父母認為這個團體對他們的孩子有壞的影響是對的,因為不管這個團體的共同點是什麼,這個共同
點會隨著相互的影響而擴大,並因團體對立效應而更加顯著。但是這個影響是相互的。因為他的孩子一開始
時就與這個團體先有共同點,所以別人才會影響他。

◇ 團體社會化理論
團體是孩子的自然環境,在童年時期孩子學習做跟他同年齡、同性別的孩子所做的行為。社會化是從適應一
個人的行為,到同一個社會類別中其他團員的行為歷程。社會化使我們跟別人比較不會那麼不一樣,但是這
個掩飾到成年後就比較稀薄了。到成年後,壓力減少了,他們又逐漸變回他們自己。人活得越老,行為越奇
怪,因為他們不再去掩飾自己的不同點。跟別人不一樣的代價已經不那麼嚴重了。

孩子認同與他們相似的人所組成的團體,並且採用這個團體的常模。他們不認同父母,因為父母跟他們不一
樣(父母是大人)。社會化的發生是在同年紀、同性別的團體中,因為發展的工業社會使他們可以形成這樣
的團體。在過去,地球上人口還是很稀少時,孩子是在混合年齡混合性別的團體中社會化。

現在的孩子也會從父母身上學東西,他們把在家學的東西帶到同儕團體去。假如父母教他的語言與別的孩子
所說的一樣,這個語言他就留下來用了,文化中的其他部分也是一樣。因為大部分的孩子是來自鄰近的社區,
所以文化背景相同,大部分的孩子都可以保留很多他們在家中所學的東西。從外表上看來,這好像是父母在
傳遞文化一樣,其實不然,這是同儕團體在傳承文化。假如同儕團體的文化與父母的不相同,同儕團體的會
贏。移民父母或聾啞父母的孩子便是例子。

即使他的父母與他同儕的父母一樣,都屬於同一個文化,但孩子還是不敢把家中的行為帶到團體來,而在團
體裡的行為也會是他成年後的人格。但是他在家中的個性也不會全然失去,因為它會在家裡的環境中重現,
也就是在成年後返家與父母團聚時出現。

◇ 面對同儕團體的影響力,父母能做什麼?
是的,在很多方面父母仍是有影響力的。父母可以影響孩子在家裡的行為,父母也可以提供知識和訓練,使
孩子可以帶出家門並且對孩子相當受用。孩子把在家中所學的東西帶到同儕團體去,假如這些東西跟其他孩
子在家中學的一樣,孩子就會留住它;而有些或許與同儕團體不見得一樣,但可能因為團體允許部分的自由
選擇,例如:未來事業的選擇、才能上的差別、嗜好、興趣等,因此得以各自保留;有些是孩子不見得會帶
但團體裡去,而是自我保留,例如宗教信仰等。因此,一則是在家中的事情,另一則是事業、信仰等長遠的
決定,父母對孩子仍是很有影響力的。

另一項是父母仍有間接選擇孩子同儕的能力。整體而言,孩子在聰明孩子多的班上學到的東西會比較多;孩
子在犯罪率低的社區中也比較不會惹事生非。但是一個智力在中等以下的孩子如果去上的學校都是中上智力
程度的話,比較會被同儕排斥,一個來自貧窮家庭的孩子,處在一個大家都很有錢的地方可能會覺得不自在。
但被同儕拒絕並不是世界的末日,只是在當時,它傷害很深,會留下永久的疤痕,但是被同儕拒絕並不會使
孩子沒有得到社會化(雖然這個團體拒絕了你,但你還是可以認同它)。因此,透過居住地的選擇,也無形
當中間接地選擇了孩子的同儕團體。只是要注意的是,通常搬家對孩子是不利的,因為他會因此失去朋友、
失去同儕團體中的地位;但是假如他反正沒有朋友、沒有地位會失去的話,搬家對他而言,不僅不會有什麼
損失,反而可能是拯救他離開痛苦的地方。

孩子在同儕團體中的地位,是件很不穩定的事。因為團體會以很微小、很不起眼的原因來定位它的成員。這
些都是很表面的差異、很偶然發生的事,例如:某個動作、某件事情,孩子可能會被同儕揶揄一輩子。父母
無法防止他們的孩子不被同儕團體做負面的「角色指定」,但是他們可以減少這種情況發生的機會。他們對
孩子的外表可以有些控制權,讓孩子看起來很正常、很有吸引力,因為外表可以是有些影響的。所謂「正常」
指的是給小孩子穿別人的孩子也會穿的衣服。孩子不希望跟別人不一樣。因為在團體中,跟人家不一樣不是
一件好事。

父母或許沒有辦法決定世界怎樣對待孩子,但是父母卻有很大的權力可以決定孩子在家中的快樂與否。

◇ 寫在閱讀之後
一開始對於「教養的迷思」一書所可能產生的衝擊有如畏懼洪水猛獸般,但細細閱讀,卻開始有著截然不同
的想法。

當書中直言,父母的教養不能決定孩子的人格發展時,看似是個令人頗為不安的事,但同時也在無形當中卸
下父母肩上的千斤重擔。我們都同意「天下無不愛孩子的父母」,但也往往因為那「愛」字的糾葛,讓父母
無法享受為人父母的樂趣,也讓孩子在「父母的愛」面前,一些心裡的感受與想法都得被推回心底的深處,
抑或是與父母之間畫起深深的鴻溝。

的確有些人並不喜歡聽到書中所陳述的說法,尤其是他們的孩子還很小的時候。他們希望他們能影響孩子,
塑造孩子與眾不同之處。他們希望他們還是擁有可以增進孩子能力的機會、可以改變孩子他們所不喜歡的地
方,假如他們夠努力的話,他們總可以改變一些狀況的。畢竟,那是我們原本熟悉的教養觀點。只是,如果
那教養的假設是迷思的話,那無異是形成目前在教養上出現許多無法解答困惑的關鍵所在。筆者也得承認,
在習慣的思維上是相信所謂教養假設的,而在教學現場上的觀察,是相當認同作者的觀點的,因此,進一步
的思辨與理解,仍需要些時間的消化與沈澱。

透過書中作者的釐清,是看到一條在陪伴孩子上可以走的路。只是這條路上仍有許多議題值得進一步去探究。
因為筆者目前不是為人父母,但卻是為人師長,因此,想藉重影響孩子的關鍵是同儕團體的觀點,進一步地
思考身為老師的我們如何防止教室的學生分裂成喜歡上課和不喜歡上學的兩個團體?如何透過同儕的影響力,
而促使學生團結一致並有學習動機?又如何使那些不良個性的學生不要變得更壞?如何介入,使這個攻擊性
與被同儕排斥的惡性循環能夠停止?或許眼前的路仍充滿了荊棘,但卻也同時看到可以出發的方向。
小章章9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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